上个月有个朋友买车时问能不能用他老婆的名字买保险,因为他去年出过事,保险没有折扣了。他想用只用她老婆的名字来买保险,听说这样可以省一些(听过很多国人都这么说)。今天突然想起来还没答复朋友,就抽空给保险公司(MPI)打了一个电话咨询了一下。后来才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我的问题是 配偶其中一方有一次事故记录,我能否不用他(她)的名字上保险?询价时不告诉其他保险公司我的配偶有过事故会怎么样?
答复是对于夫妻和同居一定时间者,无论谁出了事故,都影响对方的保费,就是说出了事故的配偶即使不开车,也会影响开车而未有事故的配偶的保费.有人说我配偶回国了,或是分居了,或是再不开车了,这些丝毫不起作用。曾有人自己有事故记录,让女友(居住在同一地址)买保险,但是自己开车出事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退回以前的保费,原因就在于隐瞒事实。保险公司说唯一的办法是签一个(EXCLUDE DRIVER FORM)可以减除事故的影响:就是说保证不开配偶的车。一旦开车出事,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保险公司解释把车借给朋友开和给配偶偶尔开是不一样的情况,因为朋友不和你住在同一个地址和没有任何家庭关系,但一个家庭必须把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家庭成员(有驾照的)名字加到保险上除非签署EXCLUDE DRIVER FORM. 当然在卖保险的地方如果你自己不说这些情况,他们也会把保险卖给你。他们只是保险公司的代理,只是负责卖保险才不操那些心。赔或不赔,最终解释权在MPI。另外那些乱七八糟的条款印的又长又臭,有几个人有耐心看啊。 另外,我今天忘了问如果配偶双方都没有出过事故,忘记加对方的名字,对方开车出事是否会被拒赔。我之前一直认为加与不加一回事,所以我家的车一直没有加我的名字(从来没有出过交通意外)。如果有人知道请补充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