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733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超市拍下偷包全程! 为出恶气橱窗内示众! ◆组图◆

[复制链接]
1733 4

  


开发区井冈山路一家超市老板用监控设备录下小偷作案全过程并曝光  
  
  有人称快有人质疑  
  
  位于开发区井冈山路的“拾草屋”牛仔休闲超市半年来多次遭到小偷的光顾,一个月前经营者王先生在店里装了监控设备。10月5日晚上,王先生再次发现丢了货物,他通过监控找到了“小偷”。为了出口恶气,他把小偷偷东西的视频,通过橱窗里的液晶电视循环播放。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王先生正在给围观市民讲解整个“作案”过程。  
  
  监控录下“作案”视频  
  
  昨日上午,记者在这段监控录像上看到,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青年进入店内四处张望后,来到出售钱包的柜台前,趁营业员不注意,将橱柜上的钱包快速揣进怀里,并快步走出门口。  
  
  经营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条街的商家经常大白天丢东西,大家都很气愤,他为此在店内2000多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晚上盘点货物的时候发现少了3个钱包。”王先生说,在监控录像里他发现了男青年偷包的全过程,他当晚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录像材料。  
  
  给“小偷”曝光出恶气  
  
  记者看到,王先生将监控录下的小偷偷东西的视频连接在橱窗内的液晶电视上循环播放,许多路过的市民在一旁围观。“太解气了,最好让大家都知道他是小偷。”隔壁经营儿童服装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赞成王先生将“小偷作案”的视频播放出来,可以提醒更多人注意,也可以出出气。“这样做会不会有点过分,可能会侵犯人家的隐私吧。”围观的牛女士对记者说。  
  
  “这些小偷真是太可恶了。”王先生说,他还想把视频挂在网上给小偷曝光,出口恶气。  
  
  律师认为  
  
  此举不妥  
  
  青岛律师事务所的于云龙律师认为,王先生的这种行为目前并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虽然未经对方同意,但盗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王先生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并不侵犯对方的肖像权。  
  
  但山东恒信通尹建平律师则认为,王先生采取这种方式提醒其他市民或商家,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如果继续传播下去,可能会侵权。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评论 4

philkuo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7-10-15 04: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討厭小偷~~~
www.dancersclub.ca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雪糕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7-10-15 09: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盗坏还是小偷坏?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aprilove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7-10-15 18: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技术含量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jeckyhuang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7-10-15 19: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受小偷其害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1

粉丝

309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11-28 11:50 , Processed in 0.025414 second(s), 27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