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推导出的未来汽车就是电动、自动驾驶且是以共享的方式使用的(即 Mobility as a Service,按需使用),即‘Shared Autonomous Electric Vehicle’。
2.1.2 Waymo 在汽车安全方面做的工作
图 1 Waymo 自动驾驶安全报告
2017 年 10 月 13 日,Waymo 发布了专门的安全报告《 On the Road to Fully Self-Driving:Waymo Safety Report 》(如图 1 所示),来解释其整套全自动驾驶系统是如何运作的。
图 2 Waymo 企业使命的核心――安全
如图 2 所示,在报告的开头第二段,Waymo 明确表示‘“安全”是Waymo的企业使命的核心,是 8 年前组建 Google 自动驾驶项目的原因(Safety is at the core of Waymo’s mission―it’s why we were founded over eight years ago as the Google self-driving car project)’其中,‘安全’被定义为‘免于可能造成死亡、受伤、职业病、设备及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环境破坏的环境的自由(Freedom from those conditions that can cause death, injury, occupational illness, damage to or loss of equipment or property, or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
Waymo 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安全问题的设计方案被称为‘系统安全程序(Waymo’s System Safety Program)’,旨在在车辆设计阶段就对安全加以保障,即‘Safety by Design’,共分为 5 个部分:行为安全(Behavioral Safety)、功能安全(Functional Safety)、碰撞安全(Crash Safety)、操作安全(Operational Safety)和非碰撞安全(Non-Collision Safety):
功能安全:指能确保即便出现系统故障或失效时自动驾驶汽车也可安全运行或靠边停车的策略,这通常意味着要设置冗余以处理意外情况,如 Waymo 自动驾驶汽车配置有备用计算系统(Backup Computing)、备用制动与转向系统(Backup Braking & Steering)和备用电源系统(Backup Power Systems)等;
苹果公司的产品( iPod、iMac、iPhone、iPad)总给人一种‘这是一件艺术品’的感觉,吴军博士的解释是,因为在‘将技术与艺术结合’这一点上,没有人的境界能够超过 Steve Jobs,而大学都没毕业的乔帮主也因为‘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当选为美国工程院院士。
在产品设计上,苹果公司不具备开放的基因。以 PC 产业为例,苹果公司的做法一直是‘通吃从芯片(和摩托罗拉合作)和硬件设计,到操作系统,再到应用软件整个 PC 生态链的各个环节’,拒绝开放麦金托什计算机技术。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在 Oracle 和微软之前,软件都是在卖硬件时白送给用户的,这样软件就不能直接挣钱,其价值必须通过硬件的销售才能体现出来。
以‘整理全球信息,使人人皆可访问并从中受益(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为企业使命的 Google 以及现在的 Alphabet 几乎不涉及硬件产品,其最成功的产品――搜索服务和 Android 操作系统都是软件产品。众所周知,由于反摩尔定律和原材料价格因素的影响,软件产品的利润率要比硬件要高很多。
在百度 Apollo 计划的官网上,有一份 770 字的《社区管理规范》(网址:http://apollo.auto/docs/manifesto_cn.html),其中提到:
Apollo 的成长离不开合作伙伴的贡献。高质量的数据训练出高质量的自动驾驶系统,高质量的自动驾驶系统的广泛部署又可以产生出更多高质量的数据, 这将实现一个良性循环。经过不断迭代,自动驾驶汽车和相应的服务将会自我演进、不断成熟,从而完成技术的自我突破,将开放、完整、安全的自动驾驶技术展现在公众面前。
Apollo 欢迎来自任何合作伙伴的贡献:例如,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将会是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作为第一波推动力,百度愿意贡献自己的自动驾驶数据集,以启动‘数据-服务’的良性循环。未来,随着更多合作伙伴的加入,更多的高质量数据在 Apollo 上汇集,每个合作伙伴都可以藉由自己的贡献,享受到数倍于此的数据服务。
作为将‘整理全球信息’作为使命的企业,Google 深知大数据的价值并率先实践。例如,大多数人认为 Google 的搜索比微软的 Bing 在质量上做得略好一点的原因是‘Google 的算法好’。真实原因是 Google 手里有更多的数据,并利用它们形成了正反馈效应――Google 凭借 PageRank 算法给搜索结果带来了质的变化,而好的搜索结果能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 Google 的搜索引擎,这不知不觉间给 Google 提供了大量的点击数据。
图 12 夺得 2005 年 DARPA 无人驾驶汽车挑战赛冠军后,斯坦福车队负责人 Sebastian Thrun 被 Larry Page 请来负责 Google 街景项目(Project Street View)
再如,很多人认为最早发明无人驾驶汽车是 Google 而不是传统汽车制造商的原因是前者的技术更先进。错!还是因为 Google 手里有更多的数据,并采用了‘数据驱动’的理念――对于 Google 街景车‘扫过街’的地方,Google 都收集到了非常完备的信息。这些数据 Google 都已经事先离线处理好了给自动驾驶汽车备用,由此将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绝大多数不确定性都尽可能事先加以消除了,不需要在行驶过程中对周围环境进行临时识别。
即使如 Toyota、GM 或 VW 这样的汽车巨头也不具有 Google 那么多的数据,因此它们虽然在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制方面早起步几十年,但是很快就被拥有数据优势的 Google 超越。
事实上,在 NHTSA 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颁布的文件《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加快实现下一代道路安全技术革命》(Federal Automated Vehicle Policy:Accelerate the Next Revolution in Roadway Safety)中,美国政府要求参与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的企业在测试汽车发生事故时必须与 NHTSA 以及其他企业共享该故障的相关数据。但很明显,各企业对此表现得并不热心。
代表 Google、Uber 和 Lyft 三家企业的游说人士 David Strickland 表示,‘在商业竞争激烈的自动驾驶汽车领域,要求企业共享出宝贵的、甚至包含有机密商业信息的数据,确实令企业为难。魔鬼往往存在于细节中,操作起来相当困难。’(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when it comes to data sharing, and that’s going to be a sticking point for all private companies involved, especially in a space as closely competitive as autonomous vehicles。)
自动驾驶初创企业 nuTonomy(已在 2017 年 10 月 25 日被 Delphi 以 4.5 亿美元收购)的创始人 Karl Iagnaema 在一次接受 MIT Technology Review 的采访中也表示:‘汽车厂商共享数据的行为将非常有意义,特别是对于自动驾驶这种需要大量且多样数据的技术领域。但是,汽车厂商的高层们担心这会削弱自身优势,因而心底并不是很情愿,这使得共享数据资源变得十分困难。’(It makes a ton of sense for car companies to share data, particularly for a problem like this where a vast amount of diverse data is required。 Typically, however, leaders are unwilling to pool resources, for fear of diluting their advantage。 It makes sharing of resources difficult。)
事实上,即便退一步看,即便在 Apollo 平台内有成员愿意贡献出自己的数据,其它成员会相信或者说敢在研发过程中使用这些数据吗?
所以,Apollo 平台中最后将充斥虚假的测试数据,而 Apollo 计划的各成员也知道其他成员会上传假数据,所以在研发过程中不会使用这些数据。由此,百度 Apollo 计划还没开始发挥作用就已经彻底凉了。
3.3.4 Google 使用博弈论的经验
图 19 UC Berkeley 荣誉教授、Google 首席经济学家 Hal Varian
2002 年,UC Berkeley 的著名经济学教授 Hal Varian 以顾问的身份加入 Google。2007 年Varian 教授至今担任 Google 首席经济学家,致力于 Google 广告拍卖系统、金融策略、企业战略和公共政策等的设计。Varian 教授是世界著名的微观经济学家,由其撰写的《 Intermediate Microeconomics : A Modern Approach 》是各国大学商学院的通用教材。
众所周知,基于 AdWords 和 AdSense 的广告系统是 Google 的现金奶牛,如印钞机般日夜不停地为 Google 创造者利润。Hal Varian 在 Google 作出的最大贡献之一是利用博弈论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广义次价拍卖’,Generalized Seccond-Price Auction,拍卖也是博弈场景的一种),主导设计了 Google 的广告位拍卖系统,让 Google 广告系统的挣钱效率得以最大化!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Google 申请 CAV 专利的目的是防御性的,即不会申请那些将来可能有用但自己未必使用的专利并专门用来告别人侵权以谋取赔偿,只是为了保证自己在进入 CAV 领域时不被竞争对手以专利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这符合 Google 一贯的‘不作恶’(Do not be evil)的精神,而且业务尚在快速发展期的 Google 没必要像 IBM 或微软那样通过专利大战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百度在美国一件专利都没有,只是在今年美国 CES 展上开了一个 Apollo 2.0 的发布会,真的胆敢进入美国市场,必然会被‘专利流氓’虐得体无完肤。建约车评却在《 自动驾驶,百度在谷歌家门口向谷歌宣战 》一文中将其夸大为‘此刻的谷歌,也许会尤为尴尬,作为自动驾驶领域的“始作俑者”和江湖传说中的“一哥”,它的地位正在经受挑战,就在自己的家门口,就在这个展会上’,将百度的行为不知是美化还是丑化为‘这样的叫板,在反应百度自信的同时,也给中国的企业树立了一个标杆,以后任何一家做自动驾驶的企业,想要拥有市场地位,先得来到谷歌的隔壁,告诉它“我要成为自动驾驶领域的安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