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86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联想要誓死打赢的保卫战 背后是怎样的真相与博弈

[复制链接]
86 0

  5G标准之争既有公司利益,也有国家利益,但国家利益是一个整体概念,并非单个企业细分技术标准的成败所决定。狭隘的民族主义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进步,对联想华为这样率先全球化的中国企业,有害无益

  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已经多年不问联想集团具体事务,但5月16日,一封由他和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联想控股总裁朱立南联合发布的声明引人注目。

  “联想不能容许有人泼脏水,甚至冠以“卖国”的帽子。”这份声明写道。

  5月初,一场发生在2年前3GPP会议上的投票被旧事重提,这次投票事关全球移动通信5G编码标准。有网文称,在3GPP举办的一次有关5G标准的会议记录中,同为中国企业的中兴支持华为,但联想却投票给了外企高通。

  期间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不断冒出“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 “联想站队高通,导致华为以微弱差距输了”、“联想坑同胞”、“联想卖国”等指责。

  联想5月16日发出的声明表示,这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事情。在整个投票过程中,联想代表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基本的,要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要注重大局,即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该声明称,在3GPP组织的5G eMBB方案第一轮(RAN1#86bis)投票的时候,联想集团基于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选择LDPC技术方案。在第二轮(RAN1#87)投票时,综合考虑国家整体产业合作、创新与发展,选择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柳传志认为,在整个过程中,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

  该声明还说,为求证这一结论,柳传志专门和华为的任正非通了电话,任正非表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

  这份声明最后呼吁:联想全体同仁“万众一心,同仇敌忾,誓死打赢这场联想荣誉保卫战!”

  在业界看来,涉及5G标准的竞争中,LDPC技术方案,高通占优;Polar码方案,华为主导,从最终的投票结果来看,高通在数据信道标准上领先,华为亦在控制信道标准上有重要斩获。业界高度关注,一场两年前的技术标准投票为何会引发一场涉及爱国、卖国的争议,联想为何激烈应对,当初引发争议的5G 标准投票,到底是一场怎样的博弈和平衡?厘清这些问题,有利于看清这场风波的成因。

  5G标准“投票门”真相

  3GPP(Thi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成立于1998年,旨在定义端到端的移动通信系统技术规范和产业标准,是国际上影响最为广泛的标准化组织。去年12月,3GPP公布了世界首个5G标准(3GPP Release 15非独立组网)。

  关于此次“5G信道标准投票”,牵涉到3GPP的两次会议,分别是2016年10月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的“3GPP RAN1 86次会议”,以及2016年11月在美国雷诺举办的“3GPP RAN1 87次会议”。

  5G信道标准分为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控制信道传输控制信息,数据信道传输数据,控制信道和数据信道可以分别采用不同方案。

  从编码角度,根据码长可以分为长码和短码,短码较为常用,长码使用频次相对低,长码和短码也可以使用不同的编码方案,但需要注意的是,长短码都是针对数据信道,在控制信道上无长短码之分。

  角逐5G标准的信道方案主要有三种编码方案,分别是LDPC、Polar和Turbo。三种方案都是由学术界人士提出的,高通、华为等厂商沿着学术大牛的思路做产业落地。

  LDPC码由MIT的教授 Robert Gallager在1962年提出,是应用时间最长同时也最成熟的的信道编码方案,LDPC码在WiFi标准中获得应用。 高通主推LDPC码。

  Turbo码由法国科学家C.Berrou和A.Glavieux提出,也有超过20年的应用历史,Turbo码在3G和4G标准获得采纳,不过5G标准的主战场是LDPC和Polar之争。

  Polar码是由土耳其比尔肯大学教授E. Arikan在2007年提出,Arikan是LDPC码提出者Robert Gallager的学生。在业界,研究Polar码的公司不少,但真正全力推动polar码的公司主要是华为。

  可以简单理解为,信道编码方案的争论变成了华为主推的Polar码和高通主推的LDPC码之间的竞争。

  2016年10月的会议主要是讨论数据信道标准。当时提出了四种方案。

  第一个高通主导:长码、短码都用LDPC编码,支持的有爱立信、索尼、三星、因特尔、高通、联想及旗下摩托罗拉移动在内的16家厂商;

  第二个方案:长码、短码都用Polar编码,支持的只有华为自己;

  第三个方案:长码用LDPC编码+短码用Turbo编码,这一组合方案,支持的厂商也不多;

  第四个中国企业主导:长码用LDPC编码+短码Polar编码,这个组合方案支持的有中兴、联发科、小米、OPPO在内的17家厂商。

  华为主导的Polar方案只有一家,也就是华为自己支持,因此华为主动选择了弃权。高通主导的第一个方案和第中国企业主导的第四个方案势均力敌,最终两者各退一步,求同存异。因为两个方案都包含LDPC编码,因此3GPP初步决定在5G数据传输的长码部分使用LDPC编码,短码部分待定,推迟到11月会议决定。

  11月,第二次投票决定短码使用哪种编码时,以高通为首的LDPC编码阵营和以华为为首的Polar编码阵营都拉来了大量盟友。最终支持LDPC方案的有:三星、爱立信、英特尔、高通、夏普等在内的33家厂商,而支持Polar方案的有:华为、联想、阿里巴巴、华为海思、博通、联发科、东芝、小米、OPPO、三大运营商在内的50余家厂商。

  相比第一次联想投了高通的主导方案,这一次联想和其他中国企业均支持华为方案,不过最终还是高通方案胜出,这是因为3GPP投票不是看票数,而是看企业的权重。相比支持LDPC编码的企业,支持Palar组合方案的企业权重不足,虽然得票更多,但依旧是输了。

  至此高通主导的LDPC编码拿到了5G移动宽带数据信道全部份额,另一方面,即使联想第一次投了Polar组合方案,对结果影响也不大。

  但华为赢得了控制信道标准:华为及其它55家公司(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联合提出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华为因此在本次风波中公开致谢联想。

  联想为何反应强烈?

  5月10日起,知乎等社交媒体开始流传3GPP 5G标准会议中的投票经过,指责因为“联想及摩托”在“5G数据信道短码投票”中支持高通而非华为,导致华为失去了在5G数据信道短码标准控制权,对联想的抨击不断发酵扩大。

  5月11日下午,联想发布简短声明,笼统表示在投票中支持华为Polar 码。

  11日晚九点,华为在新浪官方微博上发声,证实联想在5G控制信道编码中对华为方案投了赞成票,联想新浪官微随后转发华为微博以示澄清与致谢。

  但不少网民对当事双方的友好互动并不“买帐”,他们的理由是:在控制信道编码上,华为主推的Polar码有优势,联想投赞成票与否对结果影响不大,对结果有影响的是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上的没有投华为的票。而此次双方的公开声明恰恰都没有明确说明这一点。

  “双方都回避谈短码投票,看上去都在避重就轻,这让我反而怀疑联想。”一位资深IT人士对《财经》记者说。

  随后几天,微信平台上《联想,你也配自称“民族企业》等抨击联想“卖国”的文章不断发酵。

  这些舆情激发联想的强烈反应。5月16日一早,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一封名为《行动起来,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的亲笔公开信在各大社交网络“刷屏”。柳传志在该信里还原了“5G信道编码投票”中联想的行为,称“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

  柳传志还透露他与华为创始人兼董事任正非就此事通过电话,任正非对他表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

  5月16日下午,联想官方公布《关于联想在3GPP 5G信道编码国际会议上投票的简要事实经过》,完整回顾了三次投票经历,第一次明确向公众表示该公司在“Polar码用于数据信道短码”上投了赞成票。

  5G标准博弈的是什么

  与其他行业不同,移动通信行业对网络前后的一致性和设备间切换的便捷性要求极为苛刻,运营商不愿意承担因设备对接不畅而产生的高额维护成本。

  第一代和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中国一度采取了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欧美7个国家的8大公司几乎控制了整个全球市场,标准在其他国家手中,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移动个人用户,但中国企业没有任何主动权,最终结果是技术没换到,市场也放了出去。

  时任3G无线传输技术评估协调组组长曹淑敏曾在多个场合呼吁,每一个标准背后,都是一个国家的利益。要改变这种窘况,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掌握标准。

  但当时中国在2G技术上几无积累,只有少数科研机构做了零星的跟踪研究和模仿。一位当时代表中国派驻国际电信联盟的电信业资深人士曾告诉《财经》记者,当时,中国代表在国际电信联盟的各种技术会议上只能坐在一个角落,“见人笑一笑,会上睡一觉”。

  1998年的3G标准征集是中国角逐国际通信标准的起点。当时,顶着国内诸多关于中国“能否玩得起这个游戏”的质疑和争论,1998年1月的香山会议,时任邮电部科技委主任的宋直元坚决地拍了“玩”的板。2000年5月,中国提交的TD-SCDMA被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确定为第三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之一。

  TD-SCDMA这一中国标准的得失,至今仍有诸多争议,但多位国际通信标准制定的权威人士向《财经》记者评价,TD-SCDMA(3G)完成了专利和标准化;TD-LTE(4G)完成了标准的产业化,以及部分产业的国际化。由于有此前3G、4G的积累,才能确保中国在5G标准的国际化上走得更远。

  具体到引发联想“投票门”所在的5G标准的制定,情况发生了变化。

  经历漫长的2G、3G到4G,业界逐渐意识到,只有全球统一的标准才能最大化行业规模,也才能使整个产业链上下游受益于这种规模,降低研发的成本、设备的成本,网络部署的成本,让更多人可以用得起网络。

  也就是说,在5G这个节点上,无论是主导标准细节的3GPP还是最终决定标准的ITU,目标都是将5G标准打造为全球首个全球统一制式的通信标准,单个公司,单个国家,或是单个国家联盟主导通信行业的历史将被改写。

  这也是全球通信行业从“烟囱式”创新更迭到“平台式”创新的关键因素。

  “电信业在网络设计理念上一开始就选错了路,造成了昂贵无比的网络,烟囱架构林立,无法支撑业务的灵活创新。” 中国电信集团科技委主任韦乐平曾在此前的采访中告诉《财经》记者。

  从前三代通信技术的研发和设计理念来看,三者的演进基本聚焦在传输速率的提升上,与其他行业的交集不多,影响不大。但ITU定义了5G三个应用场景,每个场景背后都对应着非常广泛的行业应用。不同行业对5G技术的需求不一样。未来5G技术的跨行业应用前景,关键在于5G技术和标准能否满足不同行业的个性化需求。

  既然目标是一个标准,各国和各家公司博弈的焦点就不在于单个国家提出的标准是否可以成为国际标准之一,而是在这个统一的国际标准中,各国和企业提出的细分标准话语权几何。

  在负责制定标准细节的3GPP中,单个公司的目标是十分直接简单的――尽可能多的将自己提出的专利变成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含金量很高,如果有很多标准专利,就可以组成标准专利池,“进可攻退可守”。一方面,可以依靠标准专利池形成强大的话语权,收取专利费;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专利标准池来和其他巨头交叉授权,不必担心被竞争对手“掐脖子”。

  厘清公司利益和国家利益

  5G标准之争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标准,它背后既有公司利益的博弈,也有国家利益的博弈。

  以联想投票引发争议的Polar码和LDPC技术为例,Polar码是一个新兴的技术方向,全球各大公司都投入很多人力物力研究,技术相对较新但应用前景不错;LDPC是一个出现比较早的技术,研究机构和公司总量更大,专利也较为分散。

  一些中国公司在投票中投了高通占优的LDPC,是基于公司未来利益考量。一位资深技术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最终Polar码胜出,早已超越了技术的边界,而是综合实力和话语权的较量。

  这样的博弈几乎贯穿整个5G标准制定过程,参与的公司各自情况不同,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各不相同,投票策略复杂,结果更是不尽相同。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无论是单个标准成为国际标准,还是在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中占据有利位置,都将为后续产业的整体发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但也有业界人士提醒,国家利益是一个整体概念,不可能只等于某个公司的利益。中国在5G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发言权巨大,因为中国在移动通信技术研发领域实力强大,拥有包括中国移动、华为、中兴在内的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同时中国是全球最大最具潜力的移动通信市场。

  另一个衡量是,中国公司向这些国际组织提交的专利文稿数量、中国人在这些组织担任重要职务、在这些组织基础专利的保有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单个企业细分技术标准的成败所能决定。

  联想投票之争发生在中美经贸关系紧张的背景之下,中美经贸关系紧张又发生在全球化进程遭遇严峻挑战的更大背景之下。中国国内正面临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日渐扩张,未来的世界经济格局变动存在多种可能。

  在这样一个敏感时刻,两年前的5G细分标准投票事件被挖掘出来,放置在“爱国”、“卖国”的简单二元对立话语体系下叙述和评论,某些民粹倾向加上社交媒体对极端言论的放大效应,联想之前的一次技术行为,就迅速演变成了一个容易挑动社会公众神经的敏感话题。

  多位接受《财经》采访的专家表示,中国经济已经深度全球化,中国的高科技产业,从研发生产供应链到专利交叉授权体系,也已深度全球化,不可能实现关起门来的赶超。狭隘民族主义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进步,对联想华为这样率先全球化的中国企业,有害无益。

  《财经》记者 谢丽容 周源/文 马克/编辑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9

关注

15

粉丝

42462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11-15 14:30 , Processed in 0.022076 second(s), 31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