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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分割股份给妻子 他的婚姻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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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健林跟法理上的老婆林宁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从现实中看,无论是王健林,王思聪,还是林宁,这一家子都是相对独立的,各有各的事业。可为什么王健林要在上市的前夜分割股份给林宁呢?

曾经在首富的位置上跟马云你争我夺,现在的王健林低调多了。可树欲静而风不止,深交所的《重组问询函》再次将王健林推到风口浪尖,这一次因为万达电影的重组,王健林的婚姻成为关注的焦点。

2016年6月,万达电影就开始谋划重组。那个时候的王健林如日中天,跟马云争夺首富位置正酣。那个时候,王健林想将万达影视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而就在重组前4个月里,万达影视可谓是眼花缭乱。万达影视早在2009年就成立了,初始股东为万达集团和万达电影。一年之后,万达影视变成万达投资独资的企业。2015年8月,万达投资转让15%的股权给王健林,随后万达集团通过增资再次成为万达影视的股东。不过,王健林的直接现身跟万达集团的再次出现,王健林的婚姻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2016年2月,也就是万达电影停牌重组万达影视4个月前,王健林将其持有的万达影视3%的股权转让给林宁,价值3000万。林宁作为王健林的老婆,为啥不直接通过万达投资转让给林宁,而要让王健林转让给林宁呢?万达系就是一个迷宫,穿透万达影视的股权迷雾,万达投资的股东有两个,一个是万达文化,持有万达投资98.8%,一个是持股1.2%的王健林。而万达文化100%的股东是万达集团,林宁只是万达集团的一个董事。大连和兴投资持有万达集团99.76%的股权,王健林持有0.27%。不难发现,和兴投资才是万达影视的控股股东。

和兴投资的第一大股东王健林持股98%,二股东王思聪持股2%。从万达系最初始的和兴投资到万达投资,都只有王健林父子,跟林宁没啥关系。作为丈夫的王健林出面持股,理论上不需要林宁抛头露面。可问题是,林宁真的是不愿意抛头露面的贤内助吗?她出任了万达集团的董事之外,林宁有自己的事业。1994年就成立了林氏集团,那个时候王健林的事业也才起步,万达集团才成立两年,还没有到赚它一个亿为小目标的阶段。林氏集团业务庞杂,装修装潢、餐饮娱乐、对外经贸,只要赚钱,就算KTV,林夫人都喜欢搞。

王健林从独立出来获万达影视股权到转让给林宁,期间只有6个月,明明是两口子,王健林为什么要站出来给林宁分股权呢?多走工商变更程序不说,还将监管复杂化,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王健林转让股份给林宁不到半个月,王健林跟万达集团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万达影视17%和25%股权转让给卢志强的泛海、史玉柱的巨人等27家投资人。王健林在万达影视层面上再没有直接持股了。而史玉柱他们进入后,通过换股增资的模式,吸收了游戏等资产,林宁的持股比例下滑到1.29%。



林宁持有万达影视的股权还没有捂热,立即就稀释成小小的小股东了。如果万达电影能够成功收购,短期就能实现股权上市,那也是相当划算的买卖。那个时候王健林风头正劲,王健林扬言,只要万达进入的行业,其他企业无论国企央企,都没机会做老大,那这一次重组应该没问题啊。王健林高高兴兴等着重组成功,没想到,跟万达影视一同注入的美国传奇影业,亏得太多,估值太高,投资者根本就不买王健林的账,割韭菜的谴责之声此起彼伏,王健林割韭菜的计划失败。因为失败,才真正将王健林跟林宁的微妙关系推向风浪之上。

王健林怎么能容忍失败呢?王健林曾经说,我这个人到了黄河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到了黄河造个船,渡过去了,撞了南墙搭个梯子,翻过去了。传奇影业遭遇千夫所指,那就将表现不稳定的传奇影业给剥离出重组资产包。王健林开始不断包装万达影视,让史玉柱这一帮人退出,对万达影视进行减资,林宁的持股比例飙升回3.09%。到了2017年8月进行第二次减资后,林宁的持股比例再次提升到4%。王健林邀请进来的朋友们都在减资的时候,林宁巍然不动,跟王健林之间进行了怎么样的博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经过漫长的包装,万达影视已是今非昔比。王健林要将万达影视再次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在注入的过程之中,万达投资套现将近27亿。为啥套现呢?万达投资方面的理由是,《证券法》第47条规定,大股东六个月内买卖属于短线交易,收益要归上市公司所有,所以王健林父子只能通过现金对价的方式来进行重组。可问题是,持有万达影视12.4%的融智兴业,王健林持有其53.13%的股权,为啥不进行现金对价呢?作为王健林妻子的林宁,同样对价的是万达电影的股份。

交易所都纳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法规早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9款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法规上写的清清楚楚,配偶是一致行动人,为什么拿到现金的是王健林父子,而不是王健林一家三口呢?难道真的是因为万达影视跟万达电影有业绩对赌?根据约定,对赌责任人是王健林父子控股的万达投资,跟林宁为首的其他21个万达影视投资人没关系。对赌看上去很严苛,26个多亿分三年支付,交割后,上市公司向万达投资支付10亿元;第一份年报后,支付9亿元;第二份年报后,支付余下792,885,650元交易对价。对应对赌的业绩是2018-2020年净利润不得低于8.88亿、10.69亿、12.71亿。

王健林父子的对赌一旦失败,需要通过对价款和股份进行扣减。根据对赌的公式测算,差不多补偿是对赌金额的1:3.5的比例。对赌可没有说是主营业务的净利润,只是说公司的净利润。玄机就出现了。姑且不说万达电影因为院线可以对万达影视的作品进行利益输送,帮助王健林父子完成对赌。A股市场玩儿对赌最常用的法子就是用上市公司掏出来的现金,通过走账的方式,部分反冲成业绩就OK了,业绩上去,股价稍微拉一拉,那就是数倍的利润。



无论是万达投资要规避短线交易,还是所谓对赌高压线,林宁跟王健林父子看上去都没有关系,就算对赌失败,跟林宁也没有关系。如果是一致行动人,从目前的股市行情看,现在按照万达电影停牌前的50块价位套现更有保证。按照万达投资的解释,林宁留在里面因为跟王健林是配偶关系,作为利益共同体和一致行动人,也属于短线交易,那么林宁的收益也应该交给上市公司万达电影才对。王健林为啥要将林宁留在里面,等待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呢?难道他们不是一致行动人?两口子怎么可能不是一致行动人呢?除非他们的婚姻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王健林跟法理上的老婆林宁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从现实中看,无论是王健林,王思聪,还是林宁,这一家子都是相对独立的,各有各的事业。可为什么王健林要在上市的前夜分割股份给林宁呢?如果真是婚姻亮红灯,4%的股权跟直接平分王健林持有的更多股权相比,差距实在太大。难道王健林夫妻在财产方面早有婚内特殊约定?如果有,王健林在重组的过程中有责任跟义务向投资者公布,如果没有,为啥会出现如此怪异的股权转让行为呢?

交易所问询王健林跟林宁一致行动人背后,王健林的婚姻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资本市场上,一旦夫妻出现股权变动,大概率是离婚了。A股出现过分割几十亿的离婚案,可想而知豪门的婚姻也不是那么幸福,宁愿割舍几十亿也要离婚,可以想象,他们的婚姻有多么的令人厌恶。当然,还有一种那就是通过虚假的离婚分割持股,将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可以方便减持套现。这种玩儿法就是儿戏监管规则,挑战监管部门的权威。我们关注王健林的婚姻是期待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无论你是首富,还是新贵,都要遵守资本市场的规则,践踏规则者,就算你造一艘船,也渡不过黄河,就算你搭个梯子,也翻不过南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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