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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纠纷激增之涟漪:大疆在美或遭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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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彭苏平上海报道

  导读

  一旦立案审查,大疆在美国的业务短期内便会受到影响。

  无人机领军企业大疆创新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

  据商务部网站9月4日消息,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Robotics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大疆创新及其关联公司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得名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主要是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展调查。一旦被ITC认定侵犯了知识产权,涉事产品可能将无法再销往美国。

  在大疆之前,我国已有多家企业遭遇过337调查,它们有些“胜诉”有些“败诉”,美国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这一调查保护了本国贸易。这次大疆的情况却颇为特殊。资料显示,申请人AutelRobotics并非美国公司,而是一家中资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

  AutelRobotics主营业务为拍摄无人机和四轴飞行器,官网链接到的中文信息显示,公司名称为“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道通”),总部位于深圳,自2014年创立至今,已经先后在美国和欧洲成立了分公司。

  作为同业竞争者,大疆与道通的恩怨由来已久,自道通推出第一款产品时,双方就开始了关于知识产权的漫长诉讼,甚至将“战火”烧到了海外。目前,美国还有几起案件尚在审理,这次,道通又另辟蹊径地寻求起了美国的行政保护。

  作为一家发迹于中国的企业,AutelRobotics能否得到ITC的“庇佑”尚不得而知。当前,ITC正在征求相关方及公众意见,以决定是否立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一旦立案审查,大疆在美国的业务短期内便会受到影响。

  大疆多产品受波及

  在此次的指控中,道通将矛头指向了大疆多个系列的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到的信息显示,受到指控的包括DJIMavic、DJISpark、DJIPhantom、DJIInspire等系列产品,均为大疆的在售甚至热卖产品。

  道通在指控书中称,大疆侵犯了其三项专利权:7979174号(下称“174专利”)、9260184号(下称“184专利”)和10044013号(下称“013专利”)。

  其中,174专利描述了无人机通过读取数据调整方向、速度的技术,184专利描述了无人机旋翼如何通过旋转保持机体稳定的技术,013专利则描述了无人机电池如何在机体中发挥作用的技术。

  在业内人士看来,道通此次向美国ITC投诉,作为一家外国公司的分子公司,虽不常见,但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诸多重大国际知识产权争议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都在ITC调查,很多公司已经意识到ITC在效率、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将其作为法院诉讼的补充甚至替代。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建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于在美国获得专利权等工业产权的企业来说,维护专利权、保护其在美国的市场,申请337调查是一种比较省钱、比较迅速认定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

  另外,337本质上是一项行政机关主导的、对进口商品的审查,一旦进入审查阶段,相关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将会受到影响,一旦认定将永远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而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在没有最终做出审判结论前,很难迅速地禁止商品进口美国市场。

  不过,道通此次能否得到ITC的支持尚难定论。一般来说,通常由美国的本土企业发起337调查,调查的对象针对的是进口美国的外国公司的产品,但根据337调查的视同范围可知,凡是在美国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无论国籍都可以发起对进口美国市场的337调查,所以,如果道通公司在美国获得了相应的专利权,理论上可以申请发起针对进口侵犯其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的产品,但以前中国公司的美国公司发起调查的情况并不多见。

  “ITC保护的是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的,一个中国企业在美国成立公司,它在美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也是可以行使发起调查的权利的,但这种情况很少而已。就好像是两家中国公司不在中国打官司,却跑到美国去打官司,看上去是有些奇怪的,但这也是企业保护权利和市场的一种做法吧。”陈建民对记者表示。

  大疆纠纷往事

  从这些专利的种类来看,此次纠纷的焦点已经不再停留于以往的外观设计层面,更涉及技术领域的“对决”。事实上,大疆与道通已经多次在外观专利与发明专利方面针锋相对,双方对簿公堂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公开资料显示,道通有一家股份制母公司,为同样设立在深圳的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道通科技”),其成立于2004年,主打汽车后市场的诊断设备和汽车电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4年,道通独立出来,负责无人机业务。次年,大疆便将道通告上法庭。

  大疆对道通的主要指控为“涉嫌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害”,涉事产品为道通推出的X-Star无人机。大疆指出,X-Star与自己的phantom无人飞行机整体轮廓形状相同,在多方面一致,要求道通停止销售相关产品、销毁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2015年12月16日出具的判决结果显示:大疆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分析称,双方无人机产品的机身、机臂、机身与机臂形成的形状等方面有诸多不同,而且二者在机身与旋翼臂构成的整体造型上存在较大区别,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大疆不服,再次上诉,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未改判。

  此后,大疆又分别于2016年8月、2017年5月将道通诉至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和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涉及3件美国发明专利和1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这些案件尚未审理结束,2018年4月,一直当被告的道通也做起了原告,以AutelRobotics之名,对大疆三家公司(DJITechnologyInc。、SZDJITechnologyCo。Ltd。和DJIEuropeB.V。)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两件美国发明专利权。

  专利纠纷激增

  事实上,随着企业竞争加剧及专利意识增强,近年来我国的专利诉讼案件大幅上涨,尤其是制造业中与技术含量丰富的创新产品相关的专利争端开始激增。

  以大疆为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其多次将零度智控、雷柏科技等同行告上法庭,缘由也多是侵害专利权。不过,这些案件最终多以庭外和解、撤诉收尾。

  陈建民对记者表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专利纠纷不算多,更多是版权、商标方面的争议,但近年来,涉及专利纠纷的案件明显增加,尤其是直接竞争的两家公司之间,如果业务相差不多,互相“借鉴”比较常见。

  “这些公司的技术和专利,很容易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陈建民表示。

  以百度和搜狗输入法的专利纠纷系列案件为例,双方都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受到了法院认可,其中搜狗有7件专利被判有效,5件专利被判部分无效,百度则有4件被判有效,2件被判部分无效。

  相较于与其他竞争对手的纠纷,大疆与道通的情况要复杂许多,不仅形成了跨国诉讼,而且专利领域也由外观深入至技术层面。此次道通向ITC投诉大疆,更像是一场“内讧”升级的“余波”,虽然所涉专利均在美国,但实质上还是中国企业的竞争较量。

  不过,道通此次在国内舆论方面并未得到支持。主要原因在于,其专利并非由自己开发而来,而是收购而来。其中,174专利最初是由霍尼韦尔于2008年6月申请,直至2017年10月才转让至道通名下;184专利则是由加拿大渥太华一家无人机公司于2014年6月最初申请,2017年12月方转让于AutelRobotics。

  “用收购专利并起诉来达到阻止竞争对手,似乎是权宜之计,但难以左右未来的格局。”垂直媒体“知产力”此前评论称。(编辑:贾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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