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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涉歧视案开审 校方这样阐释隐秘招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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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瞩目的美国哈佛大学招生涉嫌歧视案在美国东部时间10月15日上午在波士顿地方法院正式开庭。

据《华盛顿邮报》15日报道,第一天的庭审从早上10点开始,然而不到8点时已有众多旁听的民众排队入场。当天约有数十名华人和学生到法庭听审,场外也聚集着众多支持或反对哈佛大学招生政策的民众,他们高举横幅,呼喊着口号,有的学生甚至眼含热泪,数度哽咽。

对于哈佛大学和美国社会来说,此次诉讼关系到双方对于“平等”的不同理解。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此次审判的一大意义在于一系列哈佛高级官员将被置于证人席上,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罕见的机会,去了解哈佛大学是如何从每年超过40000份入学申请中筛选出近2000名入选者的。

控辩双方庭审激烈交锋

在庭审的首日,双方律师和证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双方都引用了大量专家研究报告和数据统计,并传唤了包括哈佛大学资深招生官员在内的多名证人。而哈佛大学这一全球顶级学府的招生过程,也因此案的开审罕见地面临公开检视。

双方浓浓的火药味在庭审开场时即展现无遗。

“这是一场对亚裔美国人的惩罚。”发起此次诉讼的“公平录取学生”律师亚当?莫塔拉(Adam Mortara)在庭审上开门见山。

“公平录取学生”(Students for FairAdmissions,简称SFFA)表示自己是代表部分亚裔美国申请人的非营利组织。它指控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的关键程序中对亚裔美国人存在歧视,限制每年录取的亚裔人数,侵犯了他们的公民权利。

莫塔拉一开场即举出根据哈佛早前公开的6年内20多万份招生数据统计的结果,重申哈佛在招生中试图刻意追求种族平衡,导致对亚裔“逆向歧视”的立场。

莫塔拉表示,即使亚裔美国人在学术和课外活动等客观指标方面表现都优于其他群体,哈佛大学在给予亚裔美国人主观个人素质(包括领导力、同情心、勇气等)的评分显著低于其他种族群体的申请人,而这一评分通常对结果至关重要。基于此,他认为哈佛无法证明这一事实不是由于种族偏见导致的。

莫塔拉还出示了哈佛大学的内部报告文件。文件显示,早在2013年就有人对该现象提出了“红色警告标志”,但哈佛大学对此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而代表哈佛大学应诉的首席律师威廉?李(WilliamLee)的开场发言则否认该大学歧视亚裔美国人或任何其他人口群体,并表示它只是以有限的方式考虑种族因素。因为学校认为,健康的种族意识对确保学生接触多元化的观点至关重要。

威廉?李本身是一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著名亚裔律师。

李指出,SFFA操纵了该校的招生统计数据以论证其论点。李引述早前最高法院关于招生和平权案例,证实哈佛招生程序合法,保障校园多样化。

李还强调说:“如果不考虑种族因素,哈佛就无法实现其教育目标。”他还反复表示,哈佛从不认为一位申请者的种族因素会对他的申请产生负面影响。

但对于原告提及的对招生结果可能具有重要意义的“个性”评价,李并没有否认亚裔申请人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事实。不过,李解释说,SFFA误解了哈佛的招生数据,哈佛大学的“全人评审”旨在确保没有任何一个特征会对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李强调,所有的评级都是初步的,旨在帮助招生人员在成千上万个申请中进行“分类”。他还指出,在平权法案影响下,亚裔的录取比例在近10年内持逐渐上升态势。

在2014年SFFA提出对哈佛的起诉之前,哈佛的亚裔美国人入学率在20%的水平以下。目前,占美国人口约6%的亚裔美国人占哈佛新生人数的23%。平权法案在奥巴马执政时期被拓展至高校录取指导意见,鼓励一些大学在录取学生的时候,不再单看成绩,更要考虑“种族”,以使校园学生组成更加“多元”。

此前,原告SFFA表示找到了一群被认为受到哈佛大学招生政策歧视的亚裔美国人,不过他们并不打算公开真实身份作证。

同时,一些哈佛大学的学生和亚裔美国毕业生计划在庭审中作证,以支持哈佛大学的录取政策和多元化目标。两名哈佛学生和毕业生团体代表也发言支持学校,称将一定的种族因素纳入考量的做法有利于学生发展和免受孤立,对所有学生有利。

校方阐释隐秘的招生标准

此次诉讼自2014年提交以来,披露了哈佛大学在招生时给予运动员、校友子女和其他被认为值得特别关注的申请人重大优势。在审判期间,哈佛大学官员在预审证词中还将披露更多信息,而这些证据迄今为止一直处于未公开的状态。

在15日的庭审中,自1986年以来任哈佛大学招生主任的威廉?R?菲茨西蒙斯(William R.Fitzsimmons)是第一位出庭证人。SFFA的另一名律师约翰?休斯(John M.Hughes)要求他解释一份哈佛大学的内部文件,该文件显示哈佛大学在发信邀请高中生申请本校时,对白人和亚裔美国高中生搞区别对待。文件还显示,亚裔美国人通常需要比其他种族群体的同龄人获得更高的标准化考试成绩,才有资格获得申请哈佛大学的资格。

“这是种族歧视,简单明了,”律师休斯说。

菲茨西蒙斯则予以否认,“我们只是想要尽可能地接触全国各地的潜在申请者。”他解释道,全国某些少数族裔学生和美国人口较少地区的白人学生代表需要努力说服那些平常不会考虑申请哈佛的地区的人考虑申请。

本次庭审争议的焦点――平权法案(AffimativeAction),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期间,旨在防止对肤色、种族、宗教、性别、国族出身等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歧视,对这些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

而对于“平权”的理解,该案的双方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原告认为每个申请人应平等竞争,大学应实现 “无视肤色”的录取,而哈佛的“种族配额” 的政策对一贯表现良好的亚裔构成了事实上的“逆向歧视”。 而哈佛则认为,少数族裔在历史中遭遇了长期的歧视和社会的不公,为了 “多元化”校园和 “种族平等”,在申请过程中理应对那些长期遭受压迫的少数群体给予优待。

此次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可能是几十年来美国最重要的种族案例之一。如果此次判决哈佛大学败诉,无疑会刷新美国各地对于平权法案的理解。

老一辈华裔为诉讼主力

位于此案漩涡中心的美国亚裔人群,他们对此有着怎样的看法?

《纽约时报》的分析指出,调查显示,总体上亚裔美国人支持维护多元化的平权法,许多人在诉讼中为哈佛大力辩护,并认为原告正在利用他们对抗其他少数民族。

此外,此次参与诉讼的亚裔群体大多数是老一辈的华裔,相比之下,其他主要亚裔族群,例如印度和巴基斯坦裔学生参与度都不高,同时日韩裔、菲律宾裔等族群也没有表态支持。

一些亚裔也因此案陷入苦恼之中。他们担心,这一案件再次强化了亚裔的“刻板印象”,并担忧此次案件会在亚裔种族群中播下矛盾和分裂的种子。

此次针对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学生的诉讼并非是史上首次,相反,类似的争论在美国至少已有数十年的历史。美国教育部门在1988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哈佛对相关犯规行为进行了澄清。

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最后一次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裁决,并以5:4的判决赞同旨在使校园多元化的种族平权行动。当时提起诉讼的正是SFFA的创始人布鲁姆(Blum)。但在该裁决中投出关键性一票的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目前已经退休。

在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2017年1月就职后,美国司法部对哈佛大学进行了相关调查,并支持SFFA起诉哈佛大学,称哈佛并没有认真考虑采用种族中立的招生方法。

该案件审理时间预计将持续三个星期,不过外界普遍认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该案将被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这场审判的最终结果或将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制度上的一个里程碑,因为新成立的五人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有机会禁止校方使用平权法案来帮助少数族裔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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